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且需要继续使用时,商标注册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续展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续展手续的步骤
准备续展材料: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由商标代理委托书事务所制作或由申请人自行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提供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以证明该商标已经注册并即将到期。
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提交续展申请:
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或宽展期内)向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缴纳续展费用:
根据商标局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包括续展费和可能的代理费。
等待审核与公告:
商标局对提交的续展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对续展商标予以公告。
领取续展证明:
公告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注册人将收到续展证明,作为商标续展的法律依据。
二、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
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以避免因过期而丧失商标权。
宽展期利用:
如果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未能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还可以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办理续展手续。但请注意,宽展期内办理续展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并存在一定的风险。
材料齐全与准确:
提交续展申请时,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无误。避免因材料不足或错误而导致续展失败。
关注商标局通知:
在提交续展申请后,请密切关注商标局的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续展进度和结果。
保留相关证据:
在办理续展过程中,请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以备后续使用或查询。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综上所述,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且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确保商标的持续有效性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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