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争商标 “MX”及拱形构图商标由本案第三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2类“铁路车辆轮缘、缆绳运输车辆、空中运载工具、运载工具用悬置减震器、运载工具用减震弹簧”商品上。更清晰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就到企服快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企服快车都乐于为您提供相关问题的帮助!
大众公司认为引证商标已被认定为在汽车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容易产生混淆,故对诉争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经审理后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大众公司不服,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商评委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本案将于2019年3月22日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进行审理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