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类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分别源于制度设计的客观因素和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因素,因此,可以考虑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研究相关对策,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一)客观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制

(1)改进核算原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结合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为财政拨款的收支情况,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较为合适,但对于一些收付实现制核算无法真实、完整反映的业务,应该引入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2)改变核算方式,月末结账。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月末结账,相关收支金额按月转入结余,即期反映月末经费收支结存情况。这样,结余项目将能真实反映经费的动态信息,也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结余情况来合理安排经费,可以有效防止超支出现。

2、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表外项目按照现行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能够补充反映一些会计信息,但对前文所述的客观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予以解决。而且,这类补充说明不在会计报表中直接反映,无法提供直接信息。因此,有必要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增加表外项目,直接提供相关信息,解决三个客观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二)主观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构建诚信体系。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诚信档案,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实行评分制,动态管理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诚信等级。

2、实行会计派遣。在国库直接支付、集中会计核算之外,对于目前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派遣制,让会计人员隶属于财政部门,保证其独立性,增强其抵制外部干预的能力。结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既有制度原因也有人为因素。必须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同时采取对策加以改进,完善会计法制,杜绝故意造假,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