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商标局将许可合同进行备案公告,可以作为以后商标的许可纠纷能够提供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另外也方便商标局对市场上的商标使用状况进行监管,因此备案还是很有必要的。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应向商标局缴纳规费150元。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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