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有一天启动,也有一天终止。只要符合终止条件,就可以暂停。破产终止裁定是公告还是送达生效?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破产终止裁定是公告还是送达生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终结裁定书是公告还是送达生效

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程序终止后,为保护当事人的有关权利,应当将破产程序终止裁定书送达债权人,并按照规定发布公告。《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只有在裁定送达并公告后才能进入,破产企业才能真正结束破产。

二、企业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

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怎么向法院审请破产

申请破产清算时,首先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