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合伙企业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各种问题,许多合伙企业不得不清算合伙企业,从一开始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到最后。合伙企业的清算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谁是合伙企业的清算人,如何办理清算手续。因此,为此,企服快车财税编辑收集了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的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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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指合伙企业在成就清算条件时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和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分为普通清算程序和特殊清算程序两种。合伙人或者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组织合伙企业清算的,为一般清算,也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者不能组织清算的,由法定机构指定的,为特殊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二、领取公司清算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四)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