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大致分为四个步骤:申请、审查、批准和法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还款顺序以员工工资及相关安置费为主要赔偿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国家的企业制度,清算程序的情况也有所不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有哪些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2.股东大会在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开户银行。
3.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办理清算组备案的《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
4.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报刊上发布清算公告。
5.在清算开始日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定清算分配方案。
9.清算报告、清算期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簿由清算组制作,报股东确认。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自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和表格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二、公司没有进行清算程序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需要进行清算,不清算不能破产。
三、(二) 公司清算的主体
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及董事会负有在公司终止后清算公司债权债务的责任,是基本的清算主体,同时,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者、上级主管部门亦属其中。据此,根据公司的种类,公司清算主体可作如下设置:
1、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清算时,国家授权投资的主体应当为清算主体。如果国有独资公司被撤销的,清算主体可为授权投资主体或者为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为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全体股东,公司如无股东名册可参考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记文件确定公司的股东资格,然后认定其为清算主体。
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清算主体为母公司,子公司的清算主体应当为各个投资股东。
4、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或者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主体。公司章程无规定,或者股东大会选定不成的,可认定派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