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职工工资的支付方式是将职工工资和医疗费用转入职工个人账户。公司破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终止合同的补偿。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如何支付企业破产职工的工资?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支付方式:欠职工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清算时,企业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清偿这些费用后,企业员工的工资应当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未缴纳的税款除前项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

二、驳回破产申请可以上诉吗

根据破产法第12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被裁定不受理的,可以在补足证据后重新提出破产申请。

三、破产法是如何规定债务人财产的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权益和债权。其中,无形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

(2)未成为担保物的财产和已成为担保物的财产。这与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规定是不同的。

(3)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和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