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破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破产案件最终明确的财产价值确定的。破产案件最终清偿价值低于100万的,一般在总价值的12%以下确定。律师的业务包括担任法律顾问、辩护人、代理人、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一、律师破产案件收费标准
根据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律师破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比例收费,具体如下:
1.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确定在12%以下。
2.10%以下确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3.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6%以下确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5.3%以下确定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
6.1%以下确定超过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二、公司破产的程序
1.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受理;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5.审计、评估;
6.接受债权申报;
7.召开债权人会议。
三、破产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