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想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申请。法院通过后,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过程中,部分财产不需要在范围内,不能执行。那么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呢?以下内容将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1、法律上不能流通的国家专有财产、土地资源或财产。国家专有财产包括矿产、河流、铁路、军事设施、武器、弹药等只有国家才能享受的资源和物质。这些财产的共同特点是,国家是这些财产的唯一所有权主体,只有国家才能享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除国家以外的任何其他民事主体只能享有这些财产的合法使用权,而不是处置权,类似于国家专有财产,国有土地资源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2、担保债权。担保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种是抵押财产,另一种是质押财产,第三种是留置财产。对于担保财产,必须有一年前签订的有效担保合同协议。此外,如果保险价格超过其担保的债务金额,则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3、企业设立的公益福利设施。破产企业的职工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设施不得计入破产财产。因为这些设施不仅与破产企业的员工有重大关系,而且还与一定社区内许多非企业员工的重要利益有关。这些福利设施由国家划拨建设的,不得计入破产财产。
4、虽然属于破产企业的占有和使用,但所有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基于租赁、储存、储存、借款合同占有、使用、管理的财产,属于他人的财产,破产企业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列入破产财产,财产所有人应当行使回收权。
二、什么是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三、破产程序不能上诉吗
1、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发现债务人有钱了,不符合破产条件)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和“驳回申请”两个裁定来上诉。
3、如果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受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注意这里是提出申请,不是上诉,要区分开,不予受理与未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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