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有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自由清算三种类型。在中国,公司清算一般是破产清算,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只有破产清算,也有非破产清算和自由清算,这是中国的主要清算形式。

一、公司清算的类型是什么?

公司清算类型:

1.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

二、非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分为普通清算和特殊清算。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行清算,是指公司在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清算人自主自觉的行为进行清算,特殊清算是指在某些法律特殊情况下,清算程序通常适用于在清算出现明显障碍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

3.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又称自由清算,是指公司按照股东意愿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这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的程序,无论是否可以全额清算,无法清算的债权都不会因清算结束而消除。

二、公司清算是什么意思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三、公司清算条件

(一)具有解散的事由;

(二)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三)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按照法律规定,开始清算程序;

(五)清算结束后,应当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