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发展和生存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一旦解决不好,可能会面临破产。如果公司破产,需要成立清算组,及时清算公司财产。那么,公司破产时的还款顺序是什么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系列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破产时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在企业破产中,优先偿还的债务有两部分:

一是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二是破产人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人欠的税。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公示多长时间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外,还应当于三十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三、公司破产法人无力承担债务如何办

公司破产法人无力承担债务应当进行破产清算,并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