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肺炎的影响,近两年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济都不好,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放缓了。对于一些小公司来说,由于疫情的影响,可能会破产,但在此之前需要先清算,那么公司清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是司盟企业服务小系列为您介绍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清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股东大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加盖公司章)

4、公司员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名、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支付等)和安置计划;

(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制作并加盖公司印章)

5、书面说明公司损失(律师制作,加盖公司印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制作,并加盖公司印章)

7、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企业,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等;

8、列出企业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务金额、发生时间和催收偿还情况;

(律师制作并加盖公司印章)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出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加盖公司章)

10、企业涉及的担保;(律师制作,加盖公司章)

11、企业已经发生的诉讼。

(律师制作,加盖公司章)

二、什么叫财产清算

清算财产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包括: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

三、公司分立需要清算吗

公司分立不需要清算,除非是另有约定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