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企业宣布破产,有债务保留或偿还债务,不仅进入破产程序可以成为店主。那么,债务人对进入破产程序有什么异议呢?阅读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后,肯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破产宣布破产还债程序
破产财产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机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报人民法院批准。破产财产优先分配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欠税;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法,以直接支付为原则。不便直接支付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分配的款项寄给债权人。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三、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如何偿还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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