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很多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进行解散,公司解散的时候是需要依法进行清算的,进行清算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公司解散清算是否必经法院裁定?下面就跟着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解散清算是否必经法院裁定

不是必须的,公司法人资格并不是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就当然的消灭,必须经历清算程序才能法人资格才归于消灭。

在公司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形下,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二、公司解散后被告如何列

鉴于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性质上属于变更之诉,系变更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出资与被出资的法律关系,属有关公司组织方面的诉讼,因此,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

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随着公司的成立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设立协议的问题,因此其他股东不应作为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的被告。

考虑到解散公司诉讼案件,一是可能影响到其他公司股东的利益,二是基于有关调解工作尚需其他股东参与诉讼,因此,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可以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三、公司解散存在哪些原因

公司解散的原因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二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三是股东请求解散,下面是对这三种公司解散原因的具体介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1、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

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主管机关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责令关闭。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请求解散的原因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