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必须经过公司的清算,那么公司清算时的权益分配意味着什么,法律如何定义清算的权益分配,法律如何规定。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清算期间权益分配的含义,希望能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清算时权益分配是什么意思?
公司清偿所有债务后,有剩余财产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所有权益。
第一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二、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1.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3.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4.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5.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6.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7.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8.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9.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10.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11.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三、可否请求法院进行清算
可以起诉。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