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经济交流中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大多数企业在交货后不能立即付款,那么如何分配企业宣布的破产债权债务呢?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向您介绍如何分配企业宣布破产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如何分配破产债务?

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定破产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计划。破产财产的分配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讨论批准,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清算组应当立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存款。

债权人收到财产时,应当出具注明债权人具体地址、开立银行账户的证明。破产财产分配后,清算组应当在七日内向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二、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样的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三、不同意执行转破产程序

(一)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三)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四)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