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决定取消,需要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清算小组需要提交清算报告。那么,公司法清算小组的记录时间是多长时间呢?如何记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清算小组能申请破产吗?针对这些问题,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清算组的备案时间是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公司解散、依法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
二、法院公司清算程序
法院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申请注销。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三、公司解散清算中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3)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5、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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