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资不抵债经营不善的企业来说,企业的清算破产是最好的出路,那么如何向法院起诉公司的清算,那些主体有起诉主体的资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因此,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向法院起诉公司的清算,希望能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向法院起诉公司清算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
二、公司清算公告期间能否变更地址
可以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公司清算公告期间不可以变更地址。
三、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清算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