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合伙企业债务吗?如何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的顺序是什么?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的债权收入是否可以抵消清偿责任等。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看看。我相信这会对你有帮助。

一、清算合伙企业债务吗?

(一)合伙企业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其债务;

(二)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金额超过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如果合伙人有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

(5)合伙人自身财产不足以偿还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从合伙企业中获得的收入用于偿还,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是《合伙法》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仍应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法》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仍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什么是财产清算?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三、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民法典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民法典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民法典》183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