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
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常见的补正情况有以下几种:
1、商标图样
(1) 商标图样不清晰,需要提交清晰的商标图样;
(2) 商标构成文字书写不规范,需要说明标准文字构成;
(3) 商标包含非规范写法的汉字,需要说明出处;
(4) 商标包含外文,需要说明中文含义。
2、商品/服务项目
(1)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申请类别;
(2)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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