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因第24393137号【电动运载工具; 陆地车辆用电动机; 陆地车辆马达; 运行李推车; 摩托车车轮毂; 自行车马达; 婴儿车; 手推车; 搬运手推车; 船只吊杆;】“HONGCAIVEHICL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由申请人自行设计的,具有显著性、可识别性。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827079号【火车车轮毂; 汽车链; 货车翻斗; 车轴; 陆地车辆传动轴; 陆地车辆用驱动链; 自行车链条; 脚踏车传动齿轮; 自行车车架; 运载工具用刹车盘;】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图形构成、呼叫、含义、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
已有与本案情况相似的商标获得注册,如第19566771号【铁路车辆; 手推车; 陆地车辆用电动机; 架空运输设备; 采矿用手推车车轮; 空中运载工具; 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 空间运载工具; 运载工具内装饰品; 气泵(运载工具附件);】“SINOSCITECH及图”与第11247540号图形商标等,故申请商标亦应被予以初步审定。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
生产图纸、公司名片、部分合同等。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HONGCAIVEHICLE及图”为图文组合商标,引证商标为图形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将其区分开来,两商标共存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以上由【企服快车代理有限公司】小编为你编辑的商标评审案例,包含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复审/商标不予受理复审,认真看完之后,相信你一定能或多或少的了解国家商标注册的情况,赶紧来了解下吧。如果您遇到疑难,可以联系我们。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