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收的电子承兑可以背书转让给下游供应商用于支付货款或工程款,网银系统上方菜单栏点击“商业汇票”然后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票据背书”→”背书转让“,选择帐号,查询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选择要背书转让的票据,输入被背书人全称、账号、开户行,点击确定提交。
接下来换网银复核,检查确认没问题就复核完成背书转让流程。
注意:在电子承兑汇票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承兑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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