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申请通常分为两种情形:主动申请注销自己的商标或依法律规定申请注销他人商标(如连续三年未使用等)。以下是构卓企服就不同情形下的材料要求及操作要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主动申请注销自己的商标

1、适用情形

企业/个人自愿放弃商标专用权,需向商标局提交注销申请。

2、所需材料:

《商标注销申请书》

需填写商标注册号、类别、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加盖公章(企业)或签字(个人)。

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

若原件遗失,需说明情况并附相关声明。

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执照(若以个体名义注册)。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需签字/盖章)。

3、流程与注意事项

部分注销:若仅注销指定商品/服务,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列出。

公告生效:商标局核准后发布注销公告,商标专用权自公告日起终止。

不可逆性:注销后无法恢复,需谨慎操作。

二、申请注销他人商标(依《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1、适用情形

他人注册商标存在以下问题:

连续三年未使用(“撤三”);

成为通用名称或丧失显著性;

注册后未正当使用导致误导公众(如商品质量不符)。

2、所需材料: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填写被申请商标的注册号、类别、申请人信息。

证据材料(针对“撤三”情形)

证明被申请商标在近三年内未在核定商品/服务上使用,例如:市场调查报告、行业声明、电商平台检索结果等。

若对方辩称已使用,需提供反证(如发票、合同、广告等)。

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

3、流程与注意事项

举证责任倒置:被申请人需自证商标已使用,否则视为无效。

审查周期:通常需9-12个月,若对结果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恶意注销风险:若申请人滥用程序干扰竞争对手,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他重要说明

1、费用:

主动注销:代理服务费约500-2000元。

申请他人注销:官费500元/类别,代理费约3000-8000元。

2、商标权终止影响:

注销后,他人可立即申请相同/近似商标,原权利人丧失优先权。

3、国际商标注销

若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需向原属国或WIPO提交注销申请,材料需符合当地法规。

四、建议操作步骤

评估必要性:确认注销是否影响现有业务或品牌布局。

材料准备:核对申请书、证明文件完整性。

提交申请:通过商标局官网或线下窗口递交。

跟进流程:定期查询进度,及时补正材料。

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处理,避免因材料瑕疵导致程序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