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申请清算时,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一般由股东组织,有时也可以由法院分配,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

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相反,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只要单个或部分小股东代表不到三分之一的表决权,即使他们不同意解散公司,公司也可以解散。

公司决定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报股东大会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解散清算要多长时间

公司解散清算一般要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三、什么是清算财产

清算财产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包括: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