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你想提到破产清算,你需要了解具体的政策、服务和条件,以便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提到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呢?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条件

1、债权人的债权是破产申请前存在的合法债权。债务是特定人与特定人之间要求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人。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基于法律关系,是法律保护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是非法关系产生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不具备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资格。

2、债权人的债权是民事债权。债权是私法产生的权利,不同于税务机关要求债务人缴纳税款的请求权。因此,这里债权人的范围是有限的。债权人主要包括合同产生的债权人、侵权产生的债权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人和无管理产生的债权人。非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不能启动破产程序,债权人无资格申请债务人破产。

3、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金钱债权或者可以兑现为金钱的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债权必须是金钱债权或者可以兑现为金钱的债权,否则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即不能启动破产程序。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不是某种行为,则该债权不具有金钱债权的性质,则不能启动破产程序。

4、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确定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仍与债务人发生争议,处于不明确状态的,债权人不得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存在争议的,债权人不得启动破产程序。

二、清算义务人跟清算人有什么区别?

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主体范围不同。在我国,清算义务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范围较窄。清算人分为法定清算人、议定清算人和指定清算人三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是所负义务内容不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是负责启动清算程序、组织清算和产生清算人。而清算人的义务是执行公司具体清算事务。

三是所负义务的性质不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任意解除。清算人的义务是约定或指定的,是基于公司或法院等的委任或指派产生的,因公司或者法院的解任或清算人的辞任而解除义务。

四是不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时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源于其法定的义务,清算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时承担的赔偿责任源于其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

五是法律资格不同。清算人对内处理、了结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具有诉讼主体地位。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而清算义务人则没有这样的法律资格。

三、公司清算,代持股需要承担吗

公司清算,代持股一般不需要承担。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名义股东代持股权,如果如实出资的,公司清算时,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