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的结束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事实上,每个人都不想在这方面花那么多精力。法院结束破产程序意味着什么?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向您介绍法院结束破产程序意味着什么,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终止破产程序是什么意思?

破产程序的结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的原因也有不同的规定。日本破产法和德国破产法主要将破产程序结束的原因分为破产分配结束、强制和解结束和破产废除结束。

二、律师如何处理破产案件

对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三、企业破产职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