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一些当事人也可以在破产前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应满足许多要求。有时他们必须在破产后及时处理自己的财产问题。那么,破产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的。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一、破产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当事人的处罚,以确保未来有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

公司申请破产的,保全的财产应当计入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按照其他财产分配。破产清算,公司资产按比例偿还普通债权。公司破产的,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保全的公司财产属于公司财产,由管理人统一确认,用于未来偿还或者按比例偿还所有债权人。

二、破产申请人有哪些

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破产财务资料解封程序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在解除,所以进入破产程序后是不能查封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