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抵销权的禁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取得债权;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但仍负债的;债务人知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但仍取得债权的。
一、破产抵销权的禁止有哪些?
禁止破产抵销权的情况如下: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事实,对债务人承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三、二级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除有特殊原因外,对债务人取得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负债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承担债务的;但债权人因法律规定或者破产申请前一年发生的原因承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破产申请的事实,并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债务人债务人因法律规定或破产申请前一年取得债权的除外。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具体流程是哪些内容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具体流程是以下几点:
1.由债务人自行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破产申请书;
2.法院收到申请后,立案审查,根据具体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如果法院进行受理,法院会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对债权进行登记与申报;
4.债权人组成会议,就对企业整顿和和解协商进行讨论;
5.如果各方达成和解,破产程序中止;和解不成,进行企业整顿;
6.依法宣告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止,公司企业进行注销。
注销登记。
三、身为股东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
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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