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需要更多的资本周转,但有时公司没有那么多资产也可能借一点外债,如果公司以后不能偿还这些外债可能会破产,那么,企业破产债权股权清算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向您介绍企业破产债权股权清算程序及其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破产债权股权清算程序

(一)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1、一是清理真正的外债,清理所谓的外债;

2、二是实际追回已确认的外债。

二、清算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清算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如果企业破产清算资不抵债,也只以企业财产清偿。

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将剩余财产在法人出资人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指定成立新的清算组,应依照破产程序进行。

三、公司清算由谁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