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变化,特别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问题,债权债务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有关,最近金已经严重抵消债务,失去偿还能力,金宣布破产,所以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为您介绍。
一、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组原因。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申请重组,并启动重组程序。债务人或者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可以向法院申请重组。(破产法7、70条)
3、法院审查《重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
(破产法第七十一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缺少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债权人第一次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登记,审查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
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8、在破产重组中,进入重组期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经理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经营事项,经理应当将财产和经营事项移交给债务人。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见《破产法》第81条)。法院可以裁定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延长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第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组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应当参加会议讨论,并分组表决。
(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表决组通过《重组计划草案》的,《重组计划》通过。未通过的,依照《破产法》第87条处理。
(破产法第86条、87条)
12、自重组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计划草案。法院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组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组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所有债权人都具有约束力。
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但《重组计划草案》未经87条批准,或者《重组计划草案》未经批准。
(破产法86、88、92条)
13、经《重组计划草案》批准后,债务人负责执行《重组计划》的执行程序。
此时,接管财产和商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将财产和商业事务转移给债务人。在重组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应当监督重组计划的实施。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收款人的财务状况。
监督期届满后,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管理人的监督职责在报告之日终止。经管理人申请后,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
(破产法89、90、91条)
14、《重组计划》执行期届满,债务人完成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组程序完成,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组计划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然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二、如何向法院起诉公司清算
公司股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被清算是什么意思
公司被清算的意思是指公司解散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的关系进行清理和处分,以此消除公司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公司的法人地位归于消亡的程序。根据引起清算的原因及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执行清算应首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分割公司财产,最后对公司法人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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