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b)经有关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理解要点:

1、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这是对不合格品控制的目的。

2、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应制定文件化程序,包括以下要求:

对不合格品的识别,一旦出现产品不合格或顾客投诉,要及时识别,采取相应的状态标识,并能清楚地与合格品相区别;

做好不合格品的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发生不合格品地点、时间等;

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评审应当由授权人员实施,必要时,可根据不合格品的重要性采取分级评审;

根据不合格品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要对与不合格品控制有关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

3、组织应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处置不合格品:

a)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4、应保持与不合格有关的记录,包括不合格的性质(如不合格的类型、不舍格的原因等)、随后采取的措施、对让步的批准等。

5、应对纠正后的产品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其符合要求。纠正是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如返工、降级等。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这也表明本条款使用范围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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