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成立清算组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的组成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方面,没有特别规定时也由股东一人组成,且清算组成员人数不限,但应有股东书面指派证明。
同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备案,备案时需要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通知与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当在60日内在市级报纸以及全国性报纸上公告,为避免风险,建议同时在主营业务区域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且公告不少于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若清算组未依法履行告知和通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债权人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申报与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在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要严格审查其提供的债权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另外,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以登记,补充申报的债权,可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聘请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
处理未了结业务与收取公司债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核算公司债务与损益核算并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及核算公司损益,同时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等工作。
这期间可能涉及到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等债务的处理,以及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相关事宜。
其中因债权争议或其他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编制相关报表先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再核算清算费用,最后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进行完以后,进行注销。
这个过程需要到相关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如办理国税、地税证明等。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清算工作,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