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法扣税凭证上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但有些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我相信很多企业收到不能抵扣的专票该怎么处理?是否需要认证、勾选确认?人都很困惑。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学习吧!
1.专票不能抵扣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类无形资产)和房地产。
纳税人的社交娱乐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房地产,均为在建房地产项目。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房地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和智能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
"
补充: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人支付的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咨询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扣除。
2.认证后再转出
问:集体福利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总面值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还是慎重考虑后转出?
答:上述情况需要认证后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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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s政策并没有规定所有特价票(尤其是不能抵扣的特价票)都要认证。只是从实际角度建议认证,同意厦门税务的回复。
3.不能抵扣的专票怎么处理
例如,纳税人本期购进一批洗衣液,取得金额为10万元、税额为1.3万元的13%专用发票。这批洗衣液的用途是在购买时确定的,全部用于发放员工,属于集体福利。
一、认证抵扣的同时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
理论来源:2016年第22号,二、(一)、二的规定。
把…记入日志
1.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报销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10万元
应交税费——需认证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13000元
2.签证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000元。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13000元。
同时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13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13000元。
填写申报单:
这种方法应该是最规范的,严格按照财政部2016号令和22号令的规定去做。
企服快车面因为发票已经认证,避免了滞留票的形成;
另企服快车面,转出处理是在当前扣款期间同时进行的,不会产生多次扣款。
二、认证后填入待抵扣进项税相应栏次,账务视同普通发票处理。
理论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关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要求:
第24栏至第34栏。待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已取得但不符合税法规定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以及暂不申报当期抵扣和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把…记入日志
1.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报销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11.3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113000元
2.认证后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填写申报单:
其实这和外贸企业获得出口退税的专用票处理方式差不多。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但必须认证。认证后怎么填写?你可以这样填。
事实上,这种方法不仅避免了滞留票的出现,还将已认证为合格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为
1.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报销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11.3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113000元
2.认证后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申报表,不填。
这种方法也可以避免滞留票的产生,比较简单粗暴。如果是认证的,就不直接申报了。当然也不会出现异常的申报对比。
三、认证后不填写申报表,账务处理按照普通发票处理。
把…记入日志
1.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报销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11.3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113000元
2.没有认证
申报表也没有反映这一认证过程。
这种方法比较粗暴,但是因为没有认证,会有滞留票的风险。一般来说,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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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四、不认证,直接视同普通发票处理是目前实践中常用的处理方法。在此,想请教各位金融人士,讨论与交流:?留言说说你们的思考过程,大家一起来聊聊吧~
四
您更倾向于哪一种方法呢
专票其他问题
答:认证可以通过,说明认证没有问题,可抵扣项目可以抵扣;为谨慎起见,请咨询您当地的12366或税务管理员。
1、专票地址开错了一个字。还能抵扣吗?
此专用票为不合规凭证,不能抵扣增值税,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政策基础:
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在“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和房屋产权证号,“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填写不动产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或经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对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国税机关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YD”字样。
参考文献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二条规定: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参考文献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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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公司收到了一份支付房租的专票,但是备注栏没有填写,能否有效?的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总会遇到特价票的问题。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和体会。总结:,希望这个总结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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