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分驳回怎么办?手把手教你?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将原申请分成两份,对分割后的初步审定申请制作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驳回复审的,应当使用原申请号进行商标驳回复审。那么,如果我遇到商标被部分拒绝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让我们在下面的小系列中告诉你一些事情。

一、如何处理商标的部分拒绝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商标部分被驳回,当事人可以在申请前作相应的修改。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商标局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商标拒绝的类型是什么

商标拒绝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只有了解拒绝的类型,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填写复审申请书。

1.全部被拒绝

申请注册的商标所有不符合注册标准的商品或服务均被拒绝。

2.部分拒绝

一些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被拒绝,其他商品符合注册标准。通过一些将被安排的公告,并颁发注册证书。

如果商标被部分驳回,且申请人的经营范围与被驳回部分无关,申请人可以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商标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