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财税的人应该对进项税额转出这个财务操作不陌生,进项税额转出是用在增值税上的。同样,还有一个名词也经常出现财务人员的世界里,这个名词就是视同销售。不少财务人员在面对这两个名词时会产生混淆,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视同销售,什么时候该进项税额转出。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得先了解一下上述两个名词的意义,接下来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是进项税额转出,这一操作是用在增值税上的,所以要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的话还得从增值税的缴纳原理上来说。
当货物、劳务、服务进行了流转,流转过程中又进行了增值,那这个过程中就需要缴税,增值税最后的承担者就是消费者。
举个例子来说,小甲开了一个超市,小乙在超市里购买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的价格是100元,而小甲卖出这件衣服需要缴纳13%的增值税,税额的依据就是衣服的价格100元,这个时候小甲就会将衣服以113元的价格卖给小乙,这多出来的13元就是小甲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不过大家仔细想想一件衣服肯定不会直接凭空出现在小甲的超市里,需要由工厂采购原材料、施工、批发,整个生产销售过程中需要经过很多个流转环节。而为了保证税收无误,会在每个环节都征收增值税。
但是肯定不能征收那么多增值税啊,所以为了避免重复征收,之前环节中垫付的税款,税务局会退还,这就是相当于退还进项税了。
所以当商品彻底不流通,直接进入消费环节,即被消费者购买走之后,这个时候就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而视同销售的本质跟进项税额转出是不同的,视同销售是当获得货物这企服快车进入了一个新的流转环节时,即使流转之后不是销售,而是赠送,也要视为视同销售进行计税。
那什么时候该视同销售,什么时候该进项税额转出呢?简单来说,货物来源可分为三种,自产、委托加工、购买,其中自产和委托加工属于内部,购买属于外部;货物去处有计入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投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等等。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属于内部,投资、赠送等属于外部。
货物从内部到外部算视同销售;货物从内部到内部算视同销售;货物从外部到外部算视同销售;货物从外部到内部不得抵扣,直接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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