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选手个人收入主要分为取得的境内境外比赛奖金、获得的电竞平台方发放的所得以及代言产品的广告费用三个部分。
(一)奖金收入
对于取得的境内境外比赛奖金,按照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境内境外比赛奖金在按照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上并无差异,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电竞选手获得的境外比赛奖金,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以抵免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比赛奖金而言,在由比赛组织方直接支付奖金给电竞选手个人的情况下,也应由比赛组织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时电竞平台方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二)产品代言收入
对于代言产品的广告费用,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45%的税率。对于广告代言费用而言,在由广告商直接支付广告代言费用给电竞选手个人的情况,也应由广告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时电竞平台方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三)电竞平台发放收入
对于获得的电竞平台方发放收入按照电竞平台与电竞选手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有不同税务处理方式。电竞平台方是否应当为电竞选手扣缴个人所得税,取决于电竞平台方与电竞选手之间的法律关系。电竞选手与电竞平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以及商业合作关系。下文将分三种情况讨论在两者不同的法律关系下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差异。
1.电竞选手和电竞平台方之间为劳动关系
电竞选手为自然人,且与电竞平台方之间具备《确立劳动关系的通知》第1条所规定的情形,则二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时,电竞选手获得的平台发放收入应当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由电竞平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为电竞选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电竞选手与电竞平台方之间为劳务关系
若电竞选手与电竞平台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仅是为电竞平台提供劳务服务,则在该种情况下,电竞选手获得的平台方发放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3%~45%超额累进税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电竞选手获得的平台方发放收入应当由电竞平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后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3.电竞选手与电竞平台方之间为合作关系若电竞选手通过设立相关市场主体(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并通过该市场主体与电竞平台方签订合作协议,则电竞选手与电竞平台之间构成合作关系,此时电竞选手获得的平台方发放收入由电竞选手以该市场主体名义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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