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不善,没法持续经营下来的情况下,是能够选择公司注销的。公司注销指的是当有一个公司宣布破产,被别的公司收购、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运营期限期满不续、公司内部解散或是因为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规依法勒令关闭等情况时,公司须要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停止公司法人资格的全过程。那么公司注销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情敬请看后文。

一、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规依法宣布破产;

2、公司章程明文规定运营期限期满或是别的解散事项发生;

3、公司因合并、公司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规依法勒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解散事项发生生效日十五日内成立公司清算,进行清算。

2、公司清算应该自成立生效日10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且于60日内在报刊上公示。在申报债权期内,公司清算不能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公司清算拟定清偿实施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定。清算期内,公司续存,但不能进行与公司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明文规定清偿前,不能分配给股东。

3、公司清算终止后,公司清算应该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定,并上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示公司停止。

4、公司注销税务。

5、税务注销完成后,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6、公司注销银行账号。

7、公司注销社保账户。

三、公司注销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完成生效日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的公司须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假如公司不正常注销的情况下,第2年不年检会被列入异常名录、进而被吊销。被吊销公司法人代表、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将会在3年内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征信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并且要被处罚。

2、债权人告知及公示注意事项:

公司清算应该自成立生效日10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且于60日内在报刊上公示。在申报债权期内,公司清算不能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示内容的报刊。

3、合理合法安置员工。

公司注销不属于合同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假如须要解除劳动合同,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明文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书内容及员工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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