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开公司的小伙伴都比较关心债权出资的法律依据,债权可以出资,北京企服快车工商注册代理网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债权出资的法律依据,债权可以出资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关于以债权出资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因此,在我国,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设立公司时,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只能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债权可以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的出资。

但以债权作为出资确实有其法律依据,债权转股权现象在我国企业重组中普遍存在。

中国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的规定。

一、债权转股权的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债权人对企业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前提是债权人对企业履行了一定的合同义务,向企业支付了一定的金钱和物。

因此,实际上债权人已经向企业投入了资本。

企业进行资产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可以与企业其他股东协商将其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

但这种股权的产生与正常情况下股东或发起人对企业的资本投入所产生的股权的区别在于,债权转股权对企业的资本投入早在债权开始时就已经完成。

因此,债转股的股权仍以债权人对企业的实际资本投入为基础。

从破产法的角度看,企业破产后,所有债权人的债权都转化为赔偿请求权,而这种赔偿请求权因股权而远优于企业股东所拥有的企业所有权,即债权人在破产的清偿顺序上优先于企业股东。

因此,当债权转为股权时,债权人实际上放弃了上述优先受偿权。

对于其他债权人来说,此举非但没有侵犯其权利,反而是有益的。

在破产法执行严格的美国,其债转股机制是在企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进行重组的过程中产生的。

企业依法申请破产,债权人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进入清算程序破产,或者将债权转为企业所有权,对企业进行重整。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拥有的债权转化为赔偿债权,市场建立了赔偿债权二级市场流通交易机制。

如果谈判失败,一些对重组有信心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在流通市场上购买其他债权人的补偿债权,然后将补偿债权转化为企业剩余资产的股权,对企业进行重组以维持经营。

美国的经验表明,通过债转股获得企业的经营权是合法可行的,甚至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在市场条件下进行。

从保护公众的角度来看,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和对外支付能力的量化标准应该是企业实际拥有的净资产。

但是,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转股权行为不影响企业拥有的净资产额。

因此,债转股不会损害企业的潜在债权人或全体公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以债权作为出资的现象有其理论基础。

二。

我国债转股的实践及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少数大型国有企业之间的债转股。

为此,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一套规定对其进行规范。

例如,1999年7月30日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Peo发布的《企业债转股方案审核规定》

上述债转股虽然是政策性债转股,但也得到了很多理论界的论证。

与一般企业的债转股相比,这种政策性债转股具有更强的政策性因素,但其存在也具有与一般企业债转股相同的法律基础。

既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可以得到法律支持,那么具有同样法律基础的一般企业的债转股也有其正当性。

而且一般企业的债转股现象在实践中已经屡见不鲜,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也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认可。

综上所述,一般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债转股行为并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实际上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资产债务重组,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更多债权出资的法律依据,债权可以出资相关信息请联系北京企服快车工商注册代理网客服,一站式代理北京公司注册和北京注册公司等新公司注册信息。

ycz men's colog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