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公司解散后,会成立清算组,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在这个清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清算纠纷,这在生活中也很常见。接下来,公司清算纠纷的相关内容将由公司企服快车财税部整理。
一、什么是公司清算纠纷?
所谓的公司清算纠纷,是指公司因特殊原因解散或宣布破产,或普通清算不能继续,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或虽然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其他非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纠纷。
二、什么是公司的资产清算
公司的资产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1、公司清算,应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审计,以清算审计报告为依据的。
2、如果老个老板不打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话,那么,双方可以指派人员一起对公司的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材料)进行盘点清查,核对银行、库存现金、应收应付往来等。
3、通过资产的盘点核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然后,进行账务调整。按照调整后(帐实相符)的账面数据编制会计报表。
三、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顺序
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顺序是: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