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支付内容的请求权;法律上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到期的请求权。那么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时间

(一)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二)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召集人应当在会议前7日(外地20日)通知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目的;

(三)债权人

(一)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二)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召集人应当在会议前7日(外地20日)通知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目的;

(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天内提交人民法院。

(四)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裁定,申请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

5、8日:

“全额预付款”发行时间不得超过8天。

6、10日:

(一)自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3次)

(二)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

(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到期日10日内提示承兑人付款;

(四)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五)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临时扣留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

7、12日:

票据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日内未收到法院止付通知的,不再有义务协助。

8、15日:

(一)人民法院应当自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

(二)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应当在债权申请期届满后15日内召开;

(3)收购人应当自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15日内公布收购要约。

(四)产权纠纷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成立大会前15日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

(6)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债务清单、会计报表等有关证据材料。

(7)发行人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提交承销书面报告。

二、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三、单位破产途中能否申请仲裁

企业申请破产后,如果有一些关于企业破产造成的纠纷没有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