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当公司遇到特殊情况时,它会解散,一个概念与解决方案有一定的联系,即清算,所以你知道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区别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区别
解散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宣布破产时,按照破产法的有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两者的区别如下:
(一)清算原因不同。
(2)不同的清算程序。解散清算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应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的组成部分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法院需要强制清算时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内选择。
(4)债权人的作用是不同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不能通过协商机制解决的,应当将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
二、公司司法强制解散的条件
1、通过股权转让方式继受股权的股东,如其所持表决权比例符合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即便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也不影响其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资格。
2、公司股东长期对立冲突,大股东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正常召集董事会,导致小股东不能通过议事表决方式参与公司管理表达意志,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3、公司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失灵,使股东在公司管理、收益等方面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遭受重大损失”。
4、公司股东长期处于矛盾冲突状态,经过诉讼、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人民法院组织调解、股权转让、暂时搁置争议等方式,均无法替代通过公司司法强制解散途径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公司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
三、一般公司解散赔偿标准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