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私有资产还是国有资产,如果发展不好,都会有清算程序,对公司的发展清算程序非常重要,因为这些可以很好地理解,那么什么是国有资产清算程序呢?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介绍相关知识点。
一、国有资产清算程序
企业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依法宣布破产的,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者重组后不再设立国有股权的,应当在投资者母公司或者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产权登记。
二、自主清算适用于哪些民事主体
自主清算适用于下列民事主体:
1.适合清算的法人组织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主要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3)特别法人主要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三、清算公告一般公告多少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