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破产程序后,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需要按照程序成立专业的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时也需要公告。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公告的期限是多少?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更多信息。
一、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
没有具体的时间。破产法只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1)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受理期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天。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支付。
(5)人民法院裁定不接受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不接受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清算组负责人如何选出
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三、公司清算赔偿金标准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