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关于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相信有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

商标驳回的复审期限在我国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商标法》 第34条之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大家的疑问往往是针对收到通知之日。一般来说,商标复审申请如果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是以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为准,将这两个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如果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二、商标复审所需材料是什么?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三、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