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管理不善,很容易导致企业资不抵债,走向破产。许多企业不愿意看到破产。需要申请破产的企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那么破产清算申请债权需要提交的材料呢?以下是相关法律知识的整理,供您参考。

一、破产清算申请债权需要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的事实和证据;

(二)债权的性质、金额、是否有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书;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支付及安置计划;

(五)企业损失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二、清算需要公示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破产清算是需要的需要的,一般的企业的清算是不需要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三、公司清算组如何组成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