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商品最明显的标识,与商品包装一起,构成了商品的整体,也成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首要辨识要素。而在商标的各种构成中,文字商标因其简单、明显的优点,成为众多商品的首选商标。
但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很多仿冒品牌也从近似字下手,注册仿冒商标,同时也有很多文字商标,因与已有商标文字近似而被驳回注册。那文字商标的近似标准如何判定呢?今天,企服快车商标就为大家介绍,文字商标的近似判定标准。
文字商标作为商标的一个类型,自然受到商标法的严格规定。但商标近似审核参杂审核人员的个人因素,使得审核过程有些模棱两可。虽然如此,商标审核仍有一些既成规定可供参考,而文字商标近似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中文文字构成相同则为近似商标。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都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或者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也将判定为近似商标。
2、其他字符构成相同会被认为是近似商标。如果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这其中,又包含一些特殊情况。
1.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文字无大小写之分。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的语种相同,且文字构成、排列顺序完全相同。即便字体、字母大小写、或文字排列方式不同(如横排与竖排)使两商标存在细微差别,仍会判定为相同商标。
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则可认为是非近似商标: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判。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3.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而对于文字商标中包含他人在先使用的要素,如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的商标,都会被判定为相似商标而驳回申请。
同时,对于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或完整的包含已有一定知名度,或含有较强显著性的文字商标,也会被认为是近似商标。
由此可见,对于商标的近似性判定,实际上涉及很多细节的判定标准,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协助您进行商标注册准备,能够有效提高商标注册的通过几率。而企服快车商标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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