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080036号“滇福DIAN F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604313号“滇福”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5687856号“滇福记DIANFUJ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4718836号“滇福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引证商标一处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程序中,申请人请求待引证商标一权利状态确定后再审理本案并最终核准申请商标注册。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书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申请商标的主要认读文字“滇福”与引证商标二、三在文字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方面均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牛奶商品与引证商标二、三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在牛奶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二、三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二、三核定使用的食用油脂、蛋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其余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二、三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牛奶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企服快车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如果您由关于商标注册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联系方式为15827290669(微信同号),也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www.ah01.cn,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