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经济环境差、经营不当、决策失误等,但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不过企业在破产之后还是可以对内部的一些资产债务重组的,多少还是可以挤出一些钱来的,那么破产重组员工有补偿吗?下面就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破产重组员工有补偿吗

破产重整员工有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犯罪具有哪些特征

1、犯罪主体包括债务人和作为企业法人董事、经理的准债务人以及破产债权人和破产程序的其他参与人,但以债务人为主。

2、破产犯罪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行为,又有过失行为,还有以故意为主,包括过失的行为。

3、破产犯罪的行为主要是积极的行为,也有的是以消极的不作为作为其构成要件。行为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债权人的利益,有的是破产程序公平、顺利进行的程序,有的则兼而有之。

4、破产犯罪的刑法既包括自由刑,又包括财产刑。但以自由刑为主。

三、破产程序什么时候终结

1、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

2、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

3、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了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破产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