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然后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与隐名股东有关的常见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那么,如何清算隐形股东的退出呢?接下来,司盟企业服务将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清算隐形股东退股?

中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单,记录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姓名、住所;

(二)股东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编号。

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出资额;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这表明,中国已经明确了著名股东的概念,并规定了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但对“隐名股东”的概念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维护原则,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撤回出资。”也就是说,公司的股东不能以任何理由伪装撤回资本。虽然隐藏投资者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隐藏投资者不得按照资本维护和不变的原则收回资金,以避免风险和责任。

二、什么是自主清算

自主清算(或称自行清算),是依法进行清算的一种形式,指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公司资产审计、资产清理、最终注销并退出市场的民事法律行为。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自主清算必须成立专门的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程序。清算组成员一般由公司相关人员自行组成。

三、清算组备案后多久登报

清算组备案后60天内要登报,否则需要重新登报,登报45天以后才能再一次去工商局做清算报告。